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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公司按每月21.75天算,这样算是错的,法定节假日与休息日有重复的,一般是113天,那就是365减113天再除以12个月,得到的是21天,所以每个月工作时间是21天乘以8小时共168小时,多的都是按加班算,以前我在深圳上班都是这样算的,还有如果白天请假8小时,晚上再上班,所上的时间是按加班算的,未上的正班8小时工资按正常时薪扣钱。
1、没有这个规定,拖欠工资是违法行为,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这种违法行为,投诉电话:12333;2、法律依据: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2)《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一般来说,是不符合的:符合我国《劳动法》第39条之规定的特殊岗位,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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