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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可以解除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
医疗期满后仍不能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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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0条、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并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非因工负伤或者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届满之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因此,如果你是非因工负伤或者患病,在规定医疗期限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亦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形式通知你并2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补偿,同时按照你在该企业的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不足半年按照半个月计算超过半年按照一个月计算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有例外情况,如果你并是劳动合同法42条、在本单位联系工作15年且距离法定的退休年龄不足5年,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40条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如果并非42条规定的情形那么真的没办法在你的医疗期限届满仍然不能胜任原工作与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那么对方是可以解除和你的劳动合同
职工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一)款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还须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规定,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劳动法病退2018年新政策: 企业职工申请病退鉴定,应符合以下条件: 养老保险缴费原则上满15周年,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 一般类疾病住院出院后满1年; 恶性肿瘤、尿毒症、肢体瘫等难以康复的严重性疾病住院出院后医疗期满; 精神类疾病住院出院后年满5年,且有5年系统治疗诊断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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