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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合同是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大会与物业服务公司签的,业主做为个人无权拒绝物业服务合同,所以物业可以向业主主张物业费。...
没签合同不能作为不交物业管理费的理由。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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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另外,虽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人的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人起诉要求业主支付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物业合同的签约方除物业公司外,另一方大多是如下情况: 1、开发建设中的项目,由开发商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前期管理合同》 2、正式项目,只有一个或者几个大业主的,由业主直接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 3、正式项目,有多个业主的,由业主大会决议,并由业主委员会同物业公司签署《物业服务合同》如果是住宅,通常物业公司不会和具体某一位业主签署物业合同的。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主要是公共区域及公共设备设施服务,任何一位业主都无法对服务标的全权负责。因此住宅项目的物业合同只有开发商和业委会可以同物业公司签署。而开发商和业委会在合同中,代表了全体业主。因此尽管没有和具体的业主签约,物业公司也必须履行合同约定,承担管理责任;同样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房地产合同过期未继续的情况经常发生,原因不同,很多业主认为可以拒绝支付房地产费,与房地产公司发生纠纷的现象也很普遍。事实上,业主并非不可以因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而拒交物业费,而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业主仍然应当交纳物业费。1、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因此,房地产合同未到期,房地产服务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房地产服务合同,业主也实际享受房地产服务企业提供的房地产管理服务,应支付相应的房地产服务费用,不得拒绝支付房地产费用。2、房地产合同到期,已经解除决议的,所有者在房地产服务合同到期前,小区所有者大会和产业委员会通过会议,明确解除与房地产公司的房地产服务合同,要求房地产公司在期限内搬迁的,房地产公司必须在房地产合同到期后在期限内搬迁。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搬走,强行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那么物业公司不能以提供“实际物业服务”来收取服务费,此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如果因小区物业费用发生纠纷,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大家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物业公司“恶人先告状”时,有证据进行打官司,或者可以选择主动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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