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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法。我国价格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预收,每个地区的物价局规定的预收月份不同,物业公司为了提高服务质量,需要一定的预付物业费流动资金作...
根据物业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对双方都是具有约束力的:1.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2.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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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收物业费是否合理要看情况。如果到期后,业主没有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而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是合理的,但变为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规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业主不得支付物业费,否则物业可以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业主逾期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房子建好了,开发商交房了,可业主却因为各种原因未收房。在这种情况下发生了问题,不支付房地产费吗这个问题不是个别业主的问题,而是很多人的疑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已经完成但尚未出售或尚未交付给物业购买者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部门支付。这种情况是指,如果按照正常的手续建设公司还没有销售,或者没有通知所有者收到房间,或者因为商社的销售人员的原因没有达到住宅的交付使用条件等,因为购买者没有购买,或者没有收到房间,所以在为止的房地产服务费用由建设公司承担。但这并不意味着买受人可以利用这样的规定而故意拖延收房。一般情况下,若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的,以出卖人书面通知收房的日期为房屋交付日,此后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承担,相关风险也转由买受人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是开发者的责任,所有者不能接受房间的话,所有者不需要支付房地产费。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房间的,需要承担房地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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