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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的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同时与多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1.一般不能。 2.《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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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为单位要为员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需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劳动合同,现在劳动合同认证是实名制,全国联网,录表的时候,我需要提供我的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重复是不可以录到电脑里的,因此,不可能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单位工作任务的完成,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改正。《劳动合同法》保护的双重劳动关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兼职劳动;(2)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强制终止劳动关系。
可以但是同时签订两份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后面单位要赔偿,原单位也可以直接解雇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若同时与两家及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非全日制用工是一个例外。我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造成损失的,并可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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