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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
劳动法没有这方面的规定,看看其他规定: 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法[1994]479号)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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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规定,用人单位职工病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依法自主确定支付办法。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劳动部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工伤医疗待遇和病假待遇的相关信息如下: 病假工资减半,医药费自负,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工伤工资照发,报销医药费,一般没有奖金和绩效奖励。具体的工伤工资,有
1、工伤休假是不扣工资的; 2、要确认你这个事情为工伤,不是工伤的话算病假; 3、目测你这个不算交通的工伤,且有第3责任人,我觉得应该由第3者(骑车人)进行赔付(医药费、误工费等); 4、如果你对单位的不认定工伤有异议,可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到当地社保局工伤科去进行工伤认定申请,看工伤科是否确定是工伤;(越早越好,因为相关证据晚了怕不好拿了) 5、工伤科确认是工伤后,由工伤科出具的相关报告找公司补偿所扣的工资,公司拒绝发放所扣工资,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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