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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提出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分以下3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
第一,解除协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二、合同履行过程中法定解除合同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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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劳动合同期限签订情况的相关内容。反正法律上的规定都是要遵守的,法律上规定劳动合同期限的延长怎么处理就要按照什么样的程序来处理。要是还有什么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网。
想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你要证明你在单位不间断地、连续地工作满10年,或者要证明你从08年起已经连续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续签劳动合同。 如果,1997到2010的失业保险费凭证式连续不断的,那么根据一般常识、一般人的观念,可以证明连续不断的劳动关系。但是法院不予认可,说明法院在挑字眼,故意刁难你。因为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始于用工之日。法院认为,只有你能够证明单位用工了,才认可。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能证明单位用工,所以不支持你的请求。有的法院连劳动合同书都不认可,因为劳动合同书只是双方的书面约定,不能证明是否真正履行。只有你能证明用工的事实,才能证明老动关系建立。你一但能证明劳动关系建立,那么对方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关系解除,那么劳动关系就一直存在。如果从1997年建立劳动关系,不间断,持续到现在,那么你就可以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啦。
如果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14条情形之一的,并且劳动者提出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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