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用邮件的方式辞职是不行的,邮件通常没有证据的作用,且邮件保留在企业的服务器里,离职员工不容易提取证明。 2、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
1、试用期是一个约定的条款,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就不能以试用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就试用期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注意下列问题: 1、试用期解除合同的问题。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必须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试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不得解除试用期合同。 2、试用期期限问题。试用期可以根据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但是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3、试用期工资问题。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正确辞退试用期员工,要掌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原则。使用者必须首先证明公司是否有录用条件,同时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道录用条件是什么,或者不能证明这个录用条件是试用期间的员工,使用者在实践中的典型错误做法。维权意识强的员工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往往陷入管理更尴尬的境地。
内辞退员工注意事项:(一)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在试用期间解除与劳动者的许多用人单位都认为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实际上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滥用关于试用期的单方解除权,常常是用人单位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其表现是:在没有约定试用期,或者试用期的约定违法,或者已过了试用期的情况下,仍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由此而产生的争议纠纷,和诉讼时单位必然会败诉。因此,必须提出一个忠告:试用期内不得随意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举证《》第三十九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这一项规定的要点是:用人单位首先要证明单位是否有“录用条件”。如果有录用条件,辞退员工时还得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不知何为录用条件,或无法证明该录用条件已经公示和劳动者已经知悉就贸然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是用人单位在劳动争议处理中败诉的重要原因。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因此,已经公示和已经使劳动者知晓的录用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考核证明,就成为用人单位必须提供的重要证据。因此,用人单位要尽可能使自己的录用条件具体化,书面化,公示化,证据化。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