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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假增至128天陪产假增加了15天 如果草案通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性,无论是生育一孩还是二孩,产假至少为:98天基本产假+30天奖励假...
北京市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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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产假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产假可再增加1-3个月,最长为7个月产假)。 2、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北京市女职工生育后享受的假期,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还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并且,增加配偶陪产假。
根据北京市政府最新颁布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还应当增加七天假期。也就是说,北京的婚假天数是10天,但是晚婚假被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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