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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了预售证许可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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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的内容 1、主体。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应写明双方的名称地址等。 2、预售的商品房的基本情况。预售合同应明确记载预售的商品房的所在地区、座落、土地使用权证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使用性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房屋建筑面积、房屋结构、房屋竣工交付日期及附房屋平面图等。 3、面积。预售商品房的面积应以平方米为单位计算,并明确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还是其他面积。 4、价款。即预售商品房的价金,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方米多少元。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虽然对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规定,但对预售款实收的数额和期限却没有统一的规定,当事人应在合同中明确。 5、房屋交付方式和期限。逾期交房的免则条件。例如合同中可以约定由于一定的自然事件,如地震、洪水、恶劣天气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交房期限可以合理顺延。 6、房屋使用性质。是住宅用房、办公用房还是生产用房或其他。 7、违约责任。包括购房一方不能依约支付价款的责任和预售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房的责任。 8、房地产权属登记义务。 9、物业管理条款。 10、纠纷解决方式。如选择诉讼还是仲裁。 11、其他条款或当事人约定的条款。
关于房屋面积条款。购买方在签购买现房的合同时,条款中应写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中含有的公摊面积及具体的平米数、还有使用面积的平米数、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间的比例。购买房子的楼号单元、房号、以及在整幢楼中的具体位置示意图、单元楼的平面图也需要在合同中写明或者作为附件注明。 收费、价格,付款额等条款。一般在合同中,价格这方面的条款是非常明确的,开发商要求购房人付各种款项和税费时,购房人都可要求开发商出示相关规定以及证明文件,对于那些不合理、缺乏依据的收费项目,比如开发商聘用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的费用、银行的手续费等等,购房人有权拒付。 关于房屋的质量条款。购房人在签订合同时务必要明确地把质量要求详细写进合同。如:厨房、卫生间,卧室装修的标准.建材的配置清单,屋内水、电、气、管线,门、窗、有无瑕疵,设备的清单,房屋的抗震等级等。另外,合同中还荧光标明房屋以及附属设备的保质期等。
只约定交首付款的期限,却没有约定签订合同的期限,对买方来说是有风险的,这种情况下可能开发商还未拿到预售证,或者更严重的情况是开发商已将在建工程抵押,无法办理网签;能否退回定金或双倍退回定金,要看开发商是否拿到预售证或是否存在抵押的情形;如果是开发商的原因无法签订合同,当然开发商违约,如果不属于双方的责任,买房人可以要求退回定金和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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