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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缔约过失行为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的...
1、不成立。 2、缔约过失责任适用于因一方或双方过失而造成合同没有成立、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的情形。总之,只有在双方之间没有建立起合同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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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求。缔约过失责任应发生在合同成立前。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成立后存在缔约过失责任。有效的合同符合缔约过失责任的以下要件即可主张: (1)缔约当事人违反法定的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比如通知、保密、协助义务等。 (2)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一方缔约人在主观上存在过错,比如一方隐瞒真实情况、欺诈等。 (4)违反法定附随义务或先合同义务的行为与对方所受到的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合同不成立可能会形成缔约过失,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 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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