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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合同一经签订就是永远有效的,哪怕是房子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的,也都是一直具备着法律效力的。失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能是建...
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有效期,合同一经签订就是永远有效的,哪怕是房子已经完成了过户登记的,也都是一直具备着法律效力的。失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能是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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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期限,即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履行期限,房屋买卖合同的有效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合同履行之日。合同的生效条件可以由双方约定,一般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但是,由于合同无效,例如商社预售合同的卖方没有取得商社预售许可证,住宅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况也很多。履行期限是指住宅交付、产权变更登记、住宅费用支付的期限,一般住宅买卖合同约定具体的日期,但也有约定在贷款完成后一个月内交易、住宅竣工检查合格后交付住宅的合同。这样的约定不能很好地保护购房者的权益,建议约定具体的日期。合同中有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履行义务,建议及时与另一方协商变更合同履行日期,否则认定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买卖三方合同没有有效期,合同一经签订就永远有效,即使房屋已经完成过户登记,也一直具有法律效力。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只能在房屋产权未登记、产权主体有问题等情况下才能导致合同无效。
1、房屋买卖协议不存在有效期的问题。买卖双方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合同就依法成立。然后就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一步一步履行,直到全部义务履行完毕。 2、买卖当事人要在签署合同前协商好办理时限,并写到合同中。如果到期还没有办理,可以按照实际情况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或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完成应付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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