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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大部分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时以收据代替发票的现状,惠州市地税局发票管理处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物管费应主动向业主开具发票,如果没有提供税务发票,则涉嫌偷税漏税。消费者在消费后向经营者索要发票既是对自身正当权益的维护,也是保护国家税收的光荣行为,因此,业主交物业费时向物业公司索要发票是理所应当的,如果市民向物业公司方索取发票未果,可凭收款收据(加盖公章)向地方税务局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物业公司起诉业主欠费业主解决方法如下:1、详细解读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明确权责,确定自己拖欠物业费有没有道理;2、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确实符合合同约定,可以及时去物业结清物业费;3、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业主可以利用举证时间积极的收集证据,积极应诉处理。
1、如果业主对物业费的收取过高有所疑虑,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向业委会提出协商。如果物业费收取过高,业主可以向业委会代表业主要求物业出示收费许可证件。如果物业无法提供,业主有权不缴纳物业费,并可向物价局投诉。如果业主能够提供物业费收费过高的依据,业委会可以召开业主大会共同决议,降低物业费。如果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经过占居建筑物总面积超过二分之一的业主且占居总人数超过二分之一的业主同意,在公布的指导价范围内,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可以重新商定降低物业费的事宜。 2、如果业主对物业费的收取过高感到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问题。物业费的收取通常依据小区的面积、层数、服务等级等因素来制定价格。如果业主觉得物业费收取不合理,可以向房管部门反映情况,以此来维权。 3、如果业主认为物业服务存在问题,比如保安缺乏责任心、小区环境脏乱差、存在安全隐患等,可以由业委会出面,与物业公司进行协商,要求提高物业服务水平。 4、如果小区的前期物业服务存在收费不合理现象,业主委员会可以通过招标、向社会招投标或协议招标等形式,重新选择新的物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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