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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
民法典规定,如果物业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可以代收费的,物业公司可以按约定代收费,如果没有约定的,物业公司不得代为收取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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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的缴纳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如果你所在的小区没有与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你可以要求物业公司出示与开发商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从合同中查找明确的约定。一般物业费从房屋交付之日起开始收取。对于房屋未达到交付标准的,业主可拒绝收房。一旦收房就标明已接受现在的交房情况,就需缴纳物业费。例如:2015年6月18日交房,物业费从2015年6月18日开始缴纳。如果合同中是按年缴纳的,下一年度2016年6月18日缴纳物业费。如果2015年6月18日交房,物业公司收取2016年6月18日之后年度的物业费,即跨年度收费,这样是不合法的。业主有权拒绝缴纳,可向主管部门投诉。
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应向委托单位收取。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可以委托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相关费用。物业公司接受委托收取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1、合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的限定,如果你不履行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等。 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九条的限定,如果你认为物业收取的违约金金额过分高于给物业导致的损失的,你能够主张降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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