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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机关各司级单位(包括直属事业单位、社团,以下简称局内各单位)要认真依照行使职权。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做好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方...
副局长(纪检组长)、总师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或受局长委托,负责其他方面的工作,并可代表总局进行外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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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内各单位和各省级税务机关报送总局审批的公文,由办公厅按照总局领导分工呈批,重大问题,报送负责常务工作的副局长或局长审批。
全国性电视电话会议。(一)全国性电视电话会议,由局长或者局长委托副局长主持召开。(二)会议组织。综合性电视电话会议由办公厅主办,有关司协助;专业性会议由主管司主办,有关司协助。主办单位负责会议通知、领导讲话、有关文件的起草和会务组织等事项,分管的总局领导的讲话应经办公厅审核,如涉及重大政策问题,办公厅要及时报告分管的总局领导审定,必要时由局长审定;办公厅根据会议的需要协助做好会议的宣传、保卫等事项,机关服务中心做好会场联系及交通安排等服务事项。(三)凡属一般性部署工作、表彰先进等方面的会议,要尽量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等方式召开。若条件具备,有些电视电话会议可以直接开到基层税务机关,避免层层开会,层层传达。
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局长会议)。(一)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国税务局长会议),根据XX、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和税收工作的实际情况召开,一般安排在年中和年终,会期一般不得超过3天,会议代表一般不得超过200人。(二)会议组织1.会议计划。每年11月底前,由办公厅根据下年度的工作要点,提出下年度的会议计划;由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总局办公厅起草报告,经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会签,报国务院办公厅审批。2.会议筹备。会议前两个月,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会议主题、需起草的会议文件等。根据局长办公会议的要求,由办公厅和各有关司开展调研,起草会议文件。会议前一个月,成立大会秘书处。由局长指定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由大会秘书长确定秘书组、文件组、生活组的组长,并召开大会秘书处会议,明确各组的职责,布置会议准备工作任务。3.会议善后工作。会议结束后1周内,大会秘书处各组按照职责做好各项善后处理工作,并由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做会议组织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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