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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客具有下列情形的,你有权为由单方解除合同,否则他的拒绝是合法的: (一)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即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了不...
出租人外出未归或是拒不搬走,租赁合同届满,而房东想要收回房子时,应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一)承租人通知出租人的近亲属、单位或签证部门按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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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已经支付一部分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买受人同意购买,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试用期间,购买者出售目标物品,设定租赁、保证物权等非试用行为的,人民法院应认定购买者同意购买。试用期间将试用产品出租应认定同意购买试用产品。
依您所述“您好,我有个商用房,是租赁的,租期到2013年10月,到期后出租方没有续签合同,同时也没有让我搬走,并且一直按原合同收取房租,我一直交房租,没有拖欠,现在出租方要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叫我走,我可以提出索赔吗”的问题,为您做出如下回答和建议: 一、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二、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三、如果出租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提前通知您,并且给您造成了损失,应当视具体情况对您承担责任。
1、出租人计划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并同意在租赁期满后交付房屋。租赁期满后,承租人拒绝腾出房屋。 房东不能按房屋买卖合同向第三人交付房屋,房东因逾期交付房屋而承担的违约责任可以向原承租人主张损失赔偿。2、原承租人继续占有使用房屋期间的租金不得因租赁期限届满而免除,相应按原租金标准继续支付。 如果出租人又将房屋租赁给他人的,且新的租金高于原租金的,新租金减去原租金的差额部分是出租人可得利益的损失,应当由原承租人赔偿,同时出租人对新承租人承担的交房不能的违约责任也应当由原承租人赔偿。3、以侵权诉讼起诉原承租人,督促其尽快返还房屋并承担损失。 原承租人应当承担的赔偿损失包括出租人可以获得的利益损失、出租人对第三人承担的违约赔偿或者侵权赔偿、租金不能免除、诉讼费、执行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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