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大病两年如果属于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退休、退职...
1.职工患病,不能正常上班,应该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企业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除非医疗期满,职工患病没有痊愈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要给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停止工作,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当员工因病或非因工伤需要停止工作和医疗时,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至24个月的医疗期限:1。实际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5年的,给予3个月;超过5年的,给予6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本单位工作年限在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18个月;20年以上24个月。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重病和绝症患者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增加的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增加的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如果职工的病假或医疗期未满,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以病假期间过长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病假根据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同以及总工作年限不同而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根据你的情况,病假最多3个月,超出3个月的病假,用人单位可以在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后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二条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第三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综上所述,病假即为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不同,最高可以达到24个月。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同时,在各省、直辖市中,也会有相关规定,其规定时间应当不少于以上第三条的规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3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3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