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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严格规范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行为,严禁进行虚假土地登记,严禁未经依法处理就登记发证违法...
一、农村房屋买卖应注意哪些必要程序1、房屋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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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属于农村房屋政策问题,建议向当地的政府有关部门咨询。
1、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自建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 2、自建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自建房的流通转让存在很多的限制,因为自建房只具备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但不具备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质,其实并不是商品房,更不会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一、改变补偿规则,实现双向补偿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房屋所有权属于使用权所有者,因此在以前的旧补偿中,只有房屋的旧补偿。但是,从2018年开始,不仅可以得到住宅补偿,还可以得到住宅基地补偿,实行双向补偿制度。二.扩大补偿范围,提高补偿金额从2018年开始,旧补偿范围不仅限于住宅,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另一方面,固定财产:住宅和住宅内的装修。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面附着物的补偿,如花园菜园、井厕所等。另外,旧改造时最低可获得2万元的过渡期配置补偿费、配置补助费(包括宅基地、辅助设施、租赁费)等。三、实现多元化补偿方式,业主可自由选择。所有权小的房屋旧改造的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货币补偿,即根据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换算成人民币进行补偿。二是等价交换,在政府规划区域内可以根据多少退货原则购买商品来弥补自己的损失。两种补偿方式可以结合使用。小产权房的业主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之一!此外,国家在新农住旧改补偿项目中,增加了两个小项目宅基地补偿社会保障补偿宅基地补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配置费、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助费。对于被征收的老业主,被纳入养老保障体系,保障失地和被征收的业主将来的养老问题。宅基地补偿的具体计算方式如下:①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②配置补助费的计算基准(被征用地需要配置人数×补偿倍数)15点的总配置费=该被征用地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15(被征用地需要配置人数×补偿倍数)的总配置费=该被征用地前3年的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被征用地需要配置人数③地上附属物和青苗补偿费的计算基准=省.自治区.直治区.市的规定(一般以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例如,江西省的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补偿倍数×补偿倍数×被征用土地的补偿倍数×补偿额×被征用地17亩地的土地补偿标准,土地为17倍,土地补偿额为124倍,土地补偿额为1亩的补偿基准4、改变原来的计算方法旧改革补偿金额=宅基地面积*旧改革补偿单价固定财产(住宅)的评价放置费用的其他财产补助(附着物的建筑物)旧改革的补偿范围:包括住宅、住宅的装修、院内附着物、自家种植的果树、蔬菜等厕所、水井等建筑物。其次是设置费用,赔偿标准是住宅旧改造补偿标准,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砖房每平方米2400元捣乱或预制砖房每平方米2800元大楼(二楼以上)每平方米3300元大楼(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的异地设置补助费(包括住宅用地、辅助设施、租赁费等)每户2万元强制禁止3种行为在实际旧改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不公正的旧改造待遇,为了更好地保障利益,国家明确指示了以下3种旧改造强制拆除行为4种无证住宅也可以全额补偿,为了弥补旧赔偿中的不合理之处,体现了人性化的旧改革,从2018年开始,以下4种无证住宅也可以得到全额的旧改革赔偿金。1、从上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住宅从上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很多住宅没有证明书,但这些住宅也合法,旧住宅可以得到全额的旧住宅补偿金。2、房屋依法建设,受法律保护建设时,房屋符合当地建设政策和相关规定,可获得赔偿。3、世代流传下来的祖先家的旧房子。祖先留下的房子,只要能证明是自己家庭的产业,旧的改建时也能得到相应的旧的改建补偿金。4、城市化规划的区域范围由于农村城市化速度的加快,有些地方被规划重建,这种情况可以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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