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能如下: (一)负责贯彻执行《劳动法》及有关的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社保局的全称,有的地方一般为“社会保障管理局”或“社会保障局”,也有的地方社保局不单独设立,其社会保障的业务,归纳到在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社会保险管理局,简称为社保局。属于事业单位,主要管理社保这块的相关工作,比如投保人的资料,负责以后医疗等的报销工作等等。 2、对于前途,工作和工资稳定,一般都是一周双休,朝九晚五的工作模式,毕竟都是社保部门,福利是肯定的。工作的挑战性不是太大,只要按时上班,服从安排就可以了,对于前途,我相信你已经知道答案了. 3、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地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因为这是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从事的社会保险管理事务.现在的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这种类型的事业单位属于参照公务员管理的。
在南宁购买社保主要分为两类情况,一类是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一类是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以下对不同人员如何购买社会保险进行介绍: 一、企业职工购买社保 (一)职工参加社会保险需先申报参保 业务名称:社保人员增减申报。 设定依据: 1、《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2、《关于实施社会保险费统一征缴工作的通知》(南劳社字[2007]46号) 办理条件: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职工。 所需材料目录: 1、用人单位填写《南宁市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增减变动情况花名册》一式两份。 2、《劳动合同书》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南宁市户籍人员需提供同期未在其他地市参加各类社会保险的个人声明原件1份。 3、机关事业单位新增人员附《南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异动表》复印件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 4、职工离开单位停止缴费需附单位处理意见复印件1份(如辞职报告、解除劳动合同或合同期满的证明、调令等)。 5、单位负责办理职工的相关后续业务; 6、职工死亡停止缴费需附死亡证明复印件1份。
1.结算范围 2015年6月正常结算的企业缴费单位中,下列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属结算范围: (1)2015年6月仍在参保,非当年新增参保人员。 (2)2015年6月仍在参保,当年新增、再就业且申报的月工资收入低于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人员,以及申报的月工资收入高于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人员。 (3)2015年1月至6月结算期新办理退休手续、且退休时间在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5月31日的人员,包括在核定基本养老金时已进行补退处理的,但在办理退休手续时申报的缴费基数仍低于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或高于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人员。 (4)对于2015年1-6月兼并、合并、分立单位,进行年中清算。 2.结算方式 参保单位职工2015年1月至6月的社会保险费,应按2015年缴费基数征收,对上半年已按预缴基数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多退少补。 参保单位2015年上半年结算后补收(退收)的社会保险费,在2015年7月《杭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结算表》中对应的险种“补退调整”栏反映。 3.结算公式 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5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8%]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5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2%] 失业保险个人缴费结算额=∑[(职工2015年月缴费基数-对应月预缴基数)×0.5%]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2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70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