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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要求“一户一宅”,如果你父亲百年之后,你会有两处宅基地,到时候可能会无法同时获得两处宅基地的补偿款,但房子的补偿款可以归你。你现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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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一下流程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之规定,在农村要建房子,应当首先是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原则,如果该村民立户后而没有房子居住,可以向本村集体申请宅基地使用权,村集体同意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再由规划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批准后就可以建了。
所谓的“一户一宅”,是指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如果申请第二处宅基地,土地管理部门不予批准。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一宅”,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则成了两处地了,显然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1986年颁布实施了农村一户一宅政策。 介绍一户一宅: 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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