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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首付部分按个人财产处理;房屋共同还贷部...
婚后买房无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可以协商进行房产价值的分割,付首付的那方可以得到该部分价款的补偿再共同分割剩余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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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也就是房子的升值部分也跟你无关,只能得到自己还贷款的一部分和还贷部分的补偿。新《民法典》出台了,具体涉及房产的规定如下:1、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房子的升值部分与配偶无关。2、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配。3、不管婚前婚后,如果由父母出资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则认定为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男方婚前买了房,婚后他擅自将房子卖掉,如果他的妻子想追回该房屋,法院不予支持。5、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果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应考虑对方还贷部分进行补偿。6、婚后夫妻以共同财产参与购买一方父母房改房时,离婚后该房子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证上只登记一方名字,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首付部分按个人财产处理;房屋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如果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如果协商不成,则判给房屋登记方,对于没有获得房产的一方,是需要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增值部分进行补偿;房产证上登记双方名字,房屋算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都有权分割房产;所以,在婚后,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贷款买的房子,首付部分属于个人财产,而共同还贷部分,则属于夫妻共有,双方都有权分割。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婚前父母出钱买的房子在我时加上妻子的名子如果了房产怎么分父母出资为儿子购置的房屋,结婚时添加儿媳的名字,是父母对儿子和儿媳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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