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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不动产的种类比较繁杂,有土地、海域、房屋、森林、林木、草原、水域、滩涂等。在分散登录时期,基本上每一类不动产都有相应的登记体系和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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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效力: 1.不动产登记的公示力。 2.不动产登记的形成力,不动产登记的形成力,又称物权变动的根据效力,是指登记具有使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物权变动能否生效的效力。 3.不动产登记的推定力。 4.不动产登记的公信力。
1、抵押担保的范围应以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内容为准,除非有证据表明登记簿的记载错误。 2、对抵押权人主张就抵押物价值超出登记价值的部分优先受偿的,不应予以支持。 3、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登记的范围包括哪些《》第十五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凡是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都属于收养登记的范围。《收养法》第二十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根据此条规定,外国人在我国收养子女也属于民政部门登记的范围。另外,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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