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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房屋租赁需要办理以下手续:一、租赁双方签订合同,一般约定以下内容:(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
出租人应当自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7日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基层管理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手续,并填报: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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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出租问题: 北京房屋出租手续: 在签订私房出租租赁合同前,私房业主或委托代理人应首先向公安派出所提交私房出租申请书及产权证明、承租协议、治安承包协议书。 公安派出所审核批准,发给《私房出租安全许可证》后,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出租登记手续,符合出租条件的,由房管部门颁发《私房出租许可证》。 租赁双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填写《**市私有居住房屋租赁登记表》,租赁合同与登记表一并报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审核,并报税务机关备案。 私有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应载明房屋座落地点、建筑结构、附属设备、租赁部位与面积、租赁用途、租赁年限、房租金额、交付方法、维修责任等。 在以下情况下,私有居住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关系并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承租住房转租、转让、转借或无正当理由闲置不用连续半年以上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 3、承租人无故累积6个月不交付租金的; 4、承租人擅自在承租的房屋内搭建或改变房屋用途而拒不恢复原状的。 北京房屋出租登记: 按照《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北京将实行房屋出租免费登记制度。2009年1月1日起,北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出租人应到出租房屋所在地的社区(村)来京人员和出租房屋服务站办理房屋出租登记。房屋出租登记应填报的内容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地,证件种类和号码、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户籍地;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赁期限和租金;房屋来源证明或者房屋权属证书等内容。 北京房屋出租税: 个人出租房屋将收入严格按照5%综合征收率征税。
房屋出租备案需要的手续是: 1、租赁双方在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持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租房合同、备案登记申请表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申请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签署初审意见; 3、进行二审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登记证》。
房屋租赁需要以下程序:一、租赁双方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包括:(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二)房屋的位置、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三)租金和押金金额、支付方式;(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五)房屋及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六)租赁期限;(七)房屋维修责任;(八)支付物业服务、水、电、气等相关费用;(九)纠纷解决方案和违约责任;(十)其他协议。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的处理办法。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供当事人选择。二、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时,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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