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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登记,取得了营业执照具备了经营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经济合同,但一般要在公司的授权...
企业合并方式有很多种情况,大致可以分为新设合并、吸收合并以及控股合并三类。在国有企业中也存在着一些其他的合并方式,大致可以分为购买式合并、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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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能与员工签订合同,但是前提是分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如果分公司已经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取得了登记证书的情况,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合同,没有取得营业执照不能签订合同。
不合法。 1993年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关于停止办理公、检、法、司所属的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立即停止为公、检、法、司机关申办的“讨债公司”及类似企业登记注册;对已经登记注册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通知其立即停止“讨债”业务。因此,讨债公司是不合法的,其讨债行为亦不合法。
1、公司合并的方式: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方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2、公司合并的程序: (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 (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5)自作出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6)合并各方或者一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7)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 (8)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9)自作出决议之日起90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吸收合并被吸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存续公司申请变更登记。新设合并设立公司申请开业登记,合并公司申请注销登记。 (10)存续或新设的公司在核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通知因合并而注销的公司债权人和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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