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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附条件。我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
需结合情况,房产是什么时候赠与的?是否是在欠款期间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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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所有权以登记为准,房屋是你儿子的名字就归你儿子所有,属于你对儿子的赠与,如果要改成你的名字需要经过你儿子的同意。2,如果因赠与房屋造成了你生活困难,那么你可以主张撤销赠与,收回房屋。 3,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据您所述,附条件赠予的情况下,条件无法实现的,可以要求撤销赠予,将房屋登记回老人名下。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不在一起生活的父母,子女应根据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和子女的负担能力,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赡养费用一般不低于子女本人或当地的普通生活水平,有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依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共同负担赡养费用。
能。具体如下:rr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公证时,除儿子外其它继承人都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可继承的房产份额都赠予给儿子,就能把房产集中到儿子一人名下。)rr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rr费用有:r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rr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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