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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2、转让房地产免税。因城市...
据介绍,在最新交强险优惠政策中保险费率浮动费率的车辆仅包括家庭用车、企业机关用车、客车、货车等,摩托车和拖拉机依旧保持固定缴费标准。根据交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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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二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免征营业税。 2、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的收入,暂免征营业税。 3、个人转让自用五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日)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保留调查的办法。企业应根据经营状况和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根据《目录》列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根据该方法的规定收集和保留相关资料进行准备。第六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年度结算结算完毕后,收集准备资料整理完毕,准备税务机关的检查。第七条规定,企业同时享受多项优惠事项或享受的优惠事项按规定分项计算的,应按优惠事项或项目分别收集备份资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后,税务机关将及时开展后续管理。后续管理时,企业应根据税务机关管理服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提供保留准备资料,证明优惠事项符合条件。其中,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事项的企业,在完成年度结算后,应当根据目录后续管理要求项目列出的清单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
房产税可以减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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