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附: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取消

2021-10-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日)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用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保留调查的办法。企业应根据经营状况和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根据《目录》列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根据该方法的规定收集和保留相关资料进行准备。第六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年度结算结算完毕后,收集准备资料整理完毕,准备税务机关的检查。第七条规定,企业同时享受多项优惠事项或享受的优惠事项按规定分项计算的,应按优惠事项或项目分别收集备份资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后,税务机关将及时开展后续管理。后续管理时,企业应根据税务机关管理服务的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方式提供保留准备资料,证明优惠事项符合条件。其中,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事项的企业,在完成年度结算后,应当根据目录后续管理要求项目列出的清单向税务机关提交资料。

相关法规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第四条,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