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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两种形式。包干制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盈余或亏损匀由物业公司享有或承担,酬金制是物业公司预先向业主收取...
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两种形式。 包干制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盈余或亏损匀由物业公司享有或承担,酬金制是物业公司预先向业主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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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等两种形式。包干制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收取物业费盈余或亏损匀由物业公司享有或承担,酬金制是物业公司预先向业主收取物业运行资金,物业公司按合同约定提取酬金,资金结余或不足匀由业主享有或承担。《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何收取小区物业费, (一)包干制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服务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实行物业服务收费包干制,物业服务企业往往采取降低服务支出费用的方式,从而暗中提高企业的利润。表现在具体收费中,就是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人员,扩大收费项目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或者乱收费。 (二)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服务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其中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企业酬金之外的部分完全转入公共维修基金,由业主监督使用。实行酬金制付给物业服务企业的酬金相对会比包干制的费用较高,但这是一个相对公平、透明的方法,为业主提供的服务,基本能够做到质价相符,并且不断变动的酬金比例可以激发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积极性,促使其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有利于整个住宅小区服务质量的提高,也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自身的发展。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有: 1、是物业服务企业被授权开展物业管理服务的依据; 2、由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签订; 3、具有过渡性; 4、是要式合同,需要以书面形式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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