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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国家和广西计生政策生育二孩,女方可以在享有98天产假基础上,再次享有50天产假奖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务院《女工人劳动保护特别限定》,女工人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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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6年元旦起,所有的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均取消“晚婚晚育”的说法。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产假期为98天,其中产前可休息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至于生育延长假和男方的陪产假,由于各省市的规定不同,你可按你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的享受此政策。
是的。多数省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中规定男方陪产假一般是7天,晚婚晚育可延长至10天。但是也有长达30天的陪产假,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制度各单位也都不尽相同,奖金福利不变。还有部分地区可将男性的陪产假转到女方的产假中去,由女性代替男性休假。
根据《广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三十天”也就是说广东妇女产假最多可能为173天98(国家规定)+30(难产)+15(晚育)+30(广东地区奖励假)=17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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