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 (公证程序规则 (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应当由不动产所在地,即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
1、依法公证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买卖双方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2、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进行公证,但不公证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1、依法公证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买卖双方向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公证员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2、通知当事人填写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申请表; 3、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 4、公证员分别与买卖双方谈话并且制作谈话笔录; 5、出具房屋买卖合同公证书。
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受是否公证影响,但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产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产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产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9人已浏览
92人已浏览
177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