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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不明确的,应当与用人单位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中应当写明工作内容和薪资待遇及工作时长等条款。如果劳动合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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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工作内容不明确的,应该跟单位去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合同内容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签订一个补充协议,针对约定不明的合同内容予以确认;如果协商不成,无法签订补充协议的,则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有效。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或者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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