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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病乃人之常情,难以避免。在生活中,如果我们在公司生病,一般需要和公司申请病假,特别严重的,申请病假的天数肯定要长一些,此时有些公司就会找理...
1、员工生病期间,公司可以按照法定条件辞退员工。 2、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只有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公司可以辞退员工。但对于生病正在治疗期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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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单位加班的问题。 2, 关于病假的问题。 在工作期间员工生病的,可以凭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享受医疗期,病休期间单位应当发放病假工资。实践中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所以只要你有医院开具的病休证明,那么单位应当准予你病假,并发放病假工资,如因此将你辞退的,属于违法解除行为 上班时间需要符合法律规定,每天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不得超过40小时,超出部分是加班,你可以要求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请参照《劳动法》规定的办法计算: 3, (1)休息日加班: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200%的工资 (2)法定节日加班:根据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270号)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由原来的7天改为10天,即: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3)劳动节,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 (4)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也就是说,以上日期就是法定休假日,如果在以上日期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300%的工资。 (3)计件工资时的加班加点: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4)综合计算工时的加点:依据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部2000年3月17日颁发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如果月平均工作天数超过20.92天,或者月平均工作时间超过167.4小时的,应该视为加点,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加班费,即加班费不低于150%的工资。
关于被辞退工资怎么算,解答如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也是有工资的,并且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所签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条款如下: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赔偿金,如果您的医疗期内的话单位是无权跟你解除劳动关系的,协商不成可以直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是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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