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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拖欠问题 工资拖欠是许多用人单位都面临的问题,如果您没有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其责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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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是最简单的方法,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 3、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在要求工资的同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根据该法的第四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则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换句话说,只有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提出要求解除合同,但用人单位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那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1. 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工资的罚款。 2. 认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成立。 需要注意的一个概念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曾经有人将不定期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混淆,认为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则可以随时通知终止合同。这是错误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在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时,可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长期合同。因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有期限的,只是不便于统一而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是时间上不固定,其他问题仍需双方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用人单位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该法的第八十二条和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1、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是最简单的方法,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根据该法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依法发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方法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可以向单位索赔。如果单位拒不赔偿,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裁决不公,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5、在要求工资的同时,还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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