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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签满一年后,是否需要续签合同?

2024-11-23
在租赁房屋合约期满并需要续租时,双方必须重新签署租赁协议,以确保合法性和权益保障。如果双方没有进行任何续签而继续居住,则将被视为已签署不定期租赁合约。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双方都有权在任何时间解除该租赁合同。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租赁期限已经届满,并且承租方仍然继续使用所租赁的房产,而出租方没有提出任何异议,那么原来的租赁合同将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唯一的区别是,租赁期限被认定为不定期性质。如果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还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相关法规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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