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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建筑物、公共设施、道路容貌管理规定第14条是怎样规定的?

2022-09-11
公共设施应当设置醒目标识,标明产权单位、养护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建设单位应当将新建公共设施标志作为附属设施纳入工程预算,并作为工程竣工验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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