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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基数按以下方法来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基数; (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实行岗位技能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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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对于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有观点认为应一直持续到实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止。对此观点,笔者则有不同看法。从第八十二条的文字表述来看,双倍工资支付期间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根据文义解释,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双倍工资的截止时间应该是“自用工之日起不满一年”。即该条规定用人单位最迟应该自实际用工的第二个月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最长就要从第二个月开始支付双倍工资一直到第十二个月。举例来说,如果劳动者甲于2008年1月1日到乙公司工作,乙公司一直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的起算时间是2008年2月1日,截止时间应为2008年12月31日。
双倍工资包括固定发放的工资、提成和考核发放的奖金和绩效工资。即双倍工资的基数指工资总额。 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也就是劳动者实际工资,包括奖金和绩效工资等。 风险提示:双倍工资支付期限最多11个月,也就是说从超过一个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满一年后将不再支付双倍工资,因此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时没用人单位可以和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如果已超过,用人单位可以进行诉讼时效抗辩。劳动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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