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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委托市地产交易中心组织土地使用权拍卖工作。市地产交易中心根据拍卖年度计划确定的时间,授权拍卖主持人在交易中心拍卖大厅主持拍卖。具体操作程序为:1、市地产交易中心在举行拍卖会前30日向社会发出拍卖公告,拍卖公告在市报上发布或在交易大厅挂牌公告;2、竞买者领取有关拍卖文件;3、竞买者参加拍卖竞投,应向市地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并缴交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认可资格;4、符合资格的竞买者于拍卖前到市地产交易中心领取竞价标志牌,进场就座;5、拍卖主持人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拍卖活动。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由竞价,价高者得;6、竞买者最后应价低于底价(保留价)时,主持人有权终止拍卖;7、竞得人即时与市地产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于拍卖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没有竞得人退还所收保证金本金;土地使用权拍卖前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范围,然后才能按照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拍卖,想要土地使用权拍卖的顺利开展进行,前期资料准备是必不可少的,同时拍卖前需要发出公告,参加拍卖的需要缴纳保证金,然后参与土地使用权拍卖,拍卖成功获得土地使用权,没有拍卖成功退还收取的保证金。
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幅度的增加财政收入。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投资环境好、盈利大、竞争性强的商业、金融业、旅游业和娱乐业用地,特别是大中城市的黄金地段。
1、政府出让经营性房地产项目和其他具有竞投性的项目用地;2、原经批准划拨或出让,因改变土地用途、使用条件等用于经营性房地产项目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以拍卖方式进行的用地;4、经法院判决需拍卖用于清偿债务的土地使用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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