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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已经被法院查封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 1、如果第三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未办理过户登记...
根据实际情况封签订的销售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实际情况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第三人已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的,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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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有效合法,但不能办理过户手续。国家机关对房屋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不影响已成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经国家机关或者申请强制措施的权利人同意转让,或者一审法院辩论结束前强制措施已经解除的,可以认定买卖合同有效,但买受人不能要求出卖人强制履行转让义务。
需结合实际情况,如果卖方涉及其他债务,房产被查封的,需要您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主张对房子的所有权;但如果房子事实在您购买之前就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提起诉讼申请被查封的,则您无法主张房子的所有权,但是您可以根据卖方的合同欺诈行为,主张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对方现在是什么态度?房子是什么时候查封的?你是否已经付完全款?当时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方便的话可以发给我,我帮助您审核一下合同的法律效力,协助您主张权利挽回损失.
法院已经查封了房产的情况,继续查封的情况还要分是不是同一个法院。如果不是同一个人民法院就依照法律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如果是同一个法院,一般业务庭之间会相互沟通,把案件移交给同一个法官审理。若没有移交给同一个法官,业务庭法官会相互沟通,一般情况下无需再次查封,法官还是很会替当事人考虑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对已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其他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查封、扣押、冻结解除的,登记在先的轮候查封、扣押、冻结即自动生效。 其他人民法院对已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协助进行轮候登记,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允许其他人民法院查阅有关文书和记录。 其他人民法院对没有登记的财产进行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经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及被执行人签字,或者书面通知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 第三十条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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