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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济南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此政策适用于历下区、、、、和。...
济南限购房政策如下:1。对于在济南拥有2套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拥有1套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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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自2016年10月3日起,本市户籍家庭(包括购房者、配偶、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地区(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淮阴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出售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下同)。无住房的非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地区限制购买一套住房。本市户籍家庭是指在本市、三县、一市注册的居民家庭(包括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家庭的家庭)。二、二。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的限购管理工作,市住房安全管理局负责二手房销售合同网上签订的限购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配合相关信息的验证。第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的网上购买管理,市住房安全管理局负责二手房改革家庭的网上购买手续和购房者的实际签署。第四,以新建商品房合同的家庭成员的数量为准。V.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通知买方购买限制政策,核实买方提交的上述材料,在《买方及其家庭成员申报表》中签署承诺,并将合格的买方及其家庭成员信息输入房地产信息系统,并在系统中提交购买限制查询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买方的委托,将买方的相关信息带到市住房档案馆,申请核实家庭住房情况。市住房档案馆通过建设委员会、住房管理、土地、公安、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查询系统查询买方的相关信息,并在系统中反馈验证结果。买方的相关信息和《买方及其家庭成员申报表》由市住房档案馆保留。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市住房档案馆的反馈结果在线签订合同。不符合购买限制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通知买方。六、买方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住或者代理二手房屋买卖的,可以参照二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网上签订。房地产经纪机构有协助买卖合买卖合同条件的,并将买方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复印件、《买方及其家庭成员申报表》等证明材料提交市住房档案馆保留。二手房屋买卖双方自行交易的,双方应当参照前条提交的住房信息查询申请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网上签订。7、不符合限购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办理网上合同签订。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有关规定网上签约的,市房地产交易监督所不得备案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合同,并出具《新建商品房销售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将信息反馈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贯彻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自2016年10月3日起,对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拥有3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暂停在本市部分区域(包括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下同)向其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本市部分区域限购一套住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本市市区以及三县一市户籍的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 二、市城乡建设委负责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住房保障管理局负责二手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的限购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相关信息核查的配合工作。 三、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已办理的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不动产登记、房改购房手续和二手房网上签约的住房套数为准。 四、限购期间,购房人在购买住房前,应提交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人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签署购房承诺。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主动向购房人告知住房限购政策,核验购房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在《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中签署承诺,并将初验合格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录入房地产信息系统,在系统中提交限购查询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购房人委托,携带购房人相关资料,到市房屋档案馆申请核实购房家庭住房情况。市房屋档案馆通过建委、房管、国土、公安、民政部门提供的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购房人相关信息后,将核实结果在系统中进行反馈。购房人相关资料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由市房屋档案馆留存。 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市房屋档案馆反馈结果办理合同网签,对不符合限购条件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知购房人。 六、购房人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或代理二手房买卖的,可参照前条办事流程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申请查询购房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并将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证明复印件,以及《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等证明材料,提交市房屋档案馆留存。 二手房买卖当事人自行交易的,由当事人参照前条提交资料申请办理住房信息查询及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 七、对不符合限购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办理合同网签。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相关规定网签的,市房产交易监理所将不予进行新建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出具《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将信息反馈市城乡建设委。
济南户籍家庭限购2套住房。非济南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房,需提供连续24个月以上在市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该政策适用于历下区、市中区、淮阴区、天桥区、历城区和高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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