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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破产解散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 依据《生育保险条例...
你好,生育险报销包括四部分内容: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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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由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理赔,是以低薪为基数计算的。报销的时候,需要提供:结婚证、准生证、出院证、医院结算发票、独生子女证、节育证(上环证)。后两证根据个人意愿,可以不领。六证齐全,符合晚婚晚育的话,可以报销6倍底薪。六证齐全,不符合晚婚晚育,可以报销5倍底薪。如果只有前四证,就是4倍底薪。另外,除了几倍底薪,还有检查费100元,住院治疗费顺产1100元,剖腹产2100元。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撤销、解散和破产以及由于其他原因宣布终止的,应当在资产清算时,按照本市上年度人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生育保险待遇水平,预留已怀孕女职工的生育保险费,建议在遇到此种情况时向生育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详细核实。 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2、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223号第三条本办法第二条(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规定的赔偿,按下列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赔偿劳动者损失: (一)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二)造成女职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用人单位因其他原因被撤销、解散、破产、终止以及倒闭的,应当按照上一年度本市人均生育保险基金缴纳的生育保险,为怀孕女职工提供补偿生育保险费。如果出现公司倒闭的情况,建议本人到生育保险参保关系所在地,进行详细核查,以防出现其他的原因,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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