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应该支付补偿,这需要区别对待: 1、劳动者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100%全额赔偿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工作中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是故意的或者重大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从劳动者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损失包括: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属于违约行为,需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在实践中如果只是普通员工的,一般不会给公司造成什么损失。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员工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内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另外,如果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的,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是需要赔偿的。一般情况下,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6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99人已浏览
2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