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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没有房产的强制执行问题及解决方法

2024-12-04
没有产权证的房产,需要调取产权信息。只要该房产是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法院就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查看该房产是否设定抵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规定,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二、查看该房产是否已经被设定抵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三、如果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因此,如果房屋是因为普通债权债务关系而被查封,但属于居住必要房产,法院只查封不拍卖。但如果该房屋已经设置了抵押权,抵押权人在为被执行人提供短期安置住房后,法院可以拍卖该住房。二、已经查封的房屋对房屋权利作出了限制,这种赠与是无效的。被执行人人在国外,该房屋并不属于居住必要房产,因此,我认为是可以查封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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