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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予以土地使用者的行为。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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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指通过协议出让或招拍挂的形式与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2、根据现行的法律,出让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的,但转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条件,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2、权利义务一同转移。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
⑴依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已签订出让合同,交清地价后进行的土地使用权转让;⑵已建建筑物的出让用地、行政划拨用地和历史用地,且产权属同一主体的,在符合现行规划前提下,土地使用者选择转让他人改造或与他人合作改造的;⑶减免地价或交纳协议地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⑷为实现抵押权进行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⑸人民法院裁定,需要处分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造物、附着物转让;⑹成片开发区土地使用权的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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