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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住宅小区地下停车位是指开发商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停车位。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对土地需求的日益膨胀,现代建筑不得不更多地向上下空间发...
地面停车位在无法办理产权证明的情况下,应当属于全体业主。豪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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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3、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
1、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该条明确规定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通常来讲,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住宅小区建筑房屋单元后,并办理了初始登记及转移登记,房屋单元所有人(即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便按份共有拥有了该小区宗地号的全部土地使用权。 3、由于地面停车位所在的地面面积包含在小区总土地使用权面积之内,因此,该种停车位的使用权显然属于全体建筑物区分所有人即业主。地面停车位只是通过划线分割而成,不具备建筑物所要求的遮蔽性,即不符合构造上的和使用上的独立性标准。但不管其性质如何,该种使用权所产生的收益必须归全体区分所有人享有。
如果地下停车场通过面积分摊,所有权属于所有业主。房产证面积不包括地下停车场分摊面积的,所有权属于房地产开发商。但是一般来说,现在的停车位都是购买长期使用权。不给单独的产权证。另外,业主优先使用是相对的。毕竟,业主的个人首先满足规划、设计和消防的要求,然后考虑业主使用地下停车场作为附属设施。地上建筑面积分摊后,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如电梯、物业用房等。地下停车位的销售实行使用权租赁。因为不能办理产权,业主交的钱是租赁费,签的合同只能是使用合同,不能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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