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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移公司债与可转换公司债的区别

2022-11-10
1、可交换公司债和可转移公司债的区别在于:发行主体不同;所换股份的来源不同等。可交换公司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可转移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发行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2、法律依据:《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 第八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换股的,应当通过其托管证券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发出换股指令,指令视同为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认可的解除担保指令。 第十一条可交换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换股、回售、赎回、登记结算等事项,按照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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