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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合法的。《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在此之前,法律对建设规划许可证是没有规定的,只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就可以。因此,根据法不溯...
对于2008年以前建成的未经许可证批准的住宅建筑物,若其建造时间处于相关法律法规及注册体制尚未健全之阶段,则此类住房在面临拆迁时,其相应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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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经过有权机关的审批,并严格遵循审批规定进行施工建设的住宅,就符合“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因此这类住房很难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然而,对某一住所是否属于违章建筑的判断需要综合考虑具体的事实情况、政策法规等多方面因素,而不仅仅依据是否满足“一户一宅”的条件。政府职能机构在经过严谨的调查和研究之后才能做出最终的判定,其中涉及许多复杂因素。
2008年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前,没有法律规定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保险。所以在2003年至2007年这段期间内,用人单位是否有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保的义务,似乎没有直接的法律依据。建议你再去社保中心咨询一下,补缴2008年之前的社保,这个是否有法律依据?如果有,关于补缴社保的事宜应当由社保局督促单位进行补缴,如果社保局不督促,你可以社保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违章建筑的定性主要看是否无规划设计,是否超越规划设计等。如果规划中明确存在储藏室,则不是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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