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 2、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 3、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1、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双方协议或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劳动者非因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外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劳动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无法适应原岗位的要求,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等情形应属于情势变更。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 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1、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包括: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采用书面形式进行变更;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双方协议或提供仲裁等方式变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5人已浏览
167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1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