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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下,周六、周日上班不能记做“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不能要双倍工资。执行综合工时制的劳动者,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但是,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就加班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的证据的,用人单位不提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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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部门经理也是劳动者,其加班工作就有权得到加班工资,机电公司老板认为你“早来晚走加班加点工作是职责所在”,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另外,从你介绍的情况来看,你双休日不能休息,每天还要延长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你可计算一下,看看自己每月加班时间是否超过这一规定,若多于36小时,你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我家建新房,因下水道事我家跟邻居有意见,12月19号我妈在家整地时跟邻居吵架,邻居两公婆打我妈一个人,把我妈的颈搓仲了,当时也有报警警察给邻居作了刑事扣留,我妈的颈看医生已用了六七仟元,到现在还没好,邻居一分钱也没赔,我弟因陪我妈看医生也请了长假.现我想起诉我邻居,要他赔偿我妈的医疗费,营养费,车费,精神损失费和我弟的工资.请问这官司有没必要打胜诉有多高需要多久才能判决下来.
第一、从工作时间上来看,虽然行业较为特殊,但因为工作累计时间超过法律规定,因此已经构成加班。 第二、销售的产品并不是你们自己的东西,无论卖出去多少,都在在为单位销售,因此无论销售量额度是多少你们都是在为单位工作,是否完成计划最多只是个人能力的问题,并不能以此作为是否构成加班的依据。因此单位的上述辩解没有法律依据,延长的工作时间已经构成实际加班。 上述意见,未解之处可以单组咨询,未尽之处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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