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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预售房地产的开发商应当持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视为违法。与买方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视为无...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持有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二)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取得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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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其对就业、人们生活的改善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应当肯定。 取消商品房预售将使房地产业成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入行门槛大大提高,导致全国房地产投资额进一步下降,而且取消预售制会更容易导致房屋供应短缺引起房价高涨,不仅无利于购房者,更会影响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另外,根据制度经济学的解释,只有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预计边际收益等于完全推行现房销售制度的边际成本时,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才是可行的。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新规定:“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规定时限申请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并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进行商品房现房销售。商品房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自商品房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四个月内继续进行商品房预售;但自取得竣工备案表之日起超过四个月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为了规范房地产市场,根据国家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已都实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制度。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在商品房未经初始登记领取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前,销售商品房的行为均系商品房预售行为,必须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前提条件1、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2、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已将申请预售房屋相关电子信息录入西安市房地产综合网络数据库;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办理所需材料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法人委托书;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报告,附商品房预售方案;(1)、商品房预售方案应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结构、用途、层次、装修标准、工程施工进度说明、竣工交付日期、价格、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自行销售或代理销售等内容。(2)、如代理销售,应提供代理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和中介机构资质备案证书(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开发项目立项资料(复印件);办理流程1、受理阶段(2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初审申报材料、受理、录入、扫描、建档(2个工作日)2、办理阶段(12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1)、现场勘查(3个工作日)2)、首席代表组织协调建立预售房屋销售系统(5个工作日)3)、首席代表审核、提请分管局长签发(2个工作日)4)、分管局长签发(2个工作日)3)、发放阶段(1个工作日)办理地点:政务中心制证、窗口发证(1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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