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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行使的是房屋所有权中的处分权,是房屋物权的一部分权利。 房屋所有权,是指对房屋所有人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处置权一般就是...
出卖人须有处分权,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出卖人本身就是房产所有权人,并且其所有权并没有受到如优先购买权、共有权、抵押权等对处分权的限制;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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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房的承租人对房屋仅享有使用权、居住权,没有产权,因此,您妈妈与您阿姨签订的协议属于双方确定如何行使使用权的协议,并非房屋买卖协议,即使是房屋买卖协议,也是无效的。 2、公房的承租人可以申请公房买卖,支付相应价款,将公房变为产权房; 3、问题的关键在于,要依法确认您妈妈对该房的承租权,也就是说使用权;这个需要看到具体的资料,或者到相关部门调取。 如有需要,
1、非房屋产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 有的房屋买卖合同的出卖人不是房屋的产权人,而是出卖了他人的(主要是在亲属名下的)房屋,事后又不能得到房屋产权人的同意。有的父母将房屋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又将房屋出卖,因法律明确规定,监护人非因被监护人的利益,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因而无法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法律上称为无权处分。 2、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的 共有房屋形成的原因一般是: (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 (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 (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 (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出卖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形成合同无效。 3、因房屋前期开发建设及销售违法无法取得合法产权的 开发商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比如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屋,因没有办理土地征用手续,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是法律禁止上市销售的房屋。违章建筑也属于此类房屋。
签订使用权房屋买卖合同时,您应当查看自己的公房是否属于可以出售的范围。只有非独用成套的公房才能直接按使用权房屋出售;2、您在出售前应当审核好买方是否有购买资格3、出售前最好跟所属的物业公司协商好,因为签订买卖合同后需要向物业公司征询同意出售(根据我们的经验,这个才是公房出售最难的地方。因为物业公司无人监督,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同意你出售);4、房价款的资金监管问题。出售公房的价款按规定要打入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如果买方在2年内购买过商品房或今后2年内要购房,则可以直接凭专用存单把房款提出付房款,否则这笔钱要放在监管账户里2年才能取现。5、公房使用权的转让是没有税的,只有一些登记费之类极少的手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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